新聞網訊 近日,我校商學院管理科學與工程專業博士研究生儲濤以第一作者身份在Nature子刊《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Communications》上發表了題為“Shared recycling model for 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based on the targeted responsibility system in the context of China”的學術論文。青島大學為第一成果完成單位,該研究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71974104)和山東省自然科學基金(ZR2019BG009)的支持。
二十大報告指出,高質量發展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首要任務,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綠色化、低碳化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關鍵環節。廢棄電器電子產品中含有大量可再生利用的有價資源(如金屬、塑料等),也含有一些有害物質(如線路板、制冷劑等),如不規范回收利用和處置,既會對環境和人體健康造成極大危害,也會造成嚴重的資源浪費,對其規范化回收和資源化再利用有利于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路徑。為實現對廢棄電器電子產品的規范化回收管理,我國政府在電器電子產品行業實行了以基金制為核心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成為全球首個通過建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來實踐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發展中國家;在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的激勵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有資質處理企業的發展內生動力和整體競爭力持續增強,我國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產業實現了跨越式發展。然而,在實施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過程中存在著延伸責任承擔不完全、激勵機制不完善等現實問題,導致正規回收體系不健全、回收能力有限、處理企業“無米下鍋”等回收難題。2021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出臺了回收目標責任制,旨在激勵生產企業主動參與目標責任制行動、履行行為責任,并鼓勵參與實施回收目標責任制的企業共建共享回收體系;但是,參與2022年和2023年目標責任制行動的生產企業僅共有8家,迫切需要引導、激勵更多生產企業主動參與并提高回收目標。
在此背景下,該研究以共享經濟理論為指導,構建生產商主導的“1+N”共享回收模式,設計生產商和回收商的合作共享機制,通過逆向物流資源的優化配置和供應鏈主體之間的協同合作,提升正規回收體系的整體回收能力;在此基礎上,基于回收目標責任制,強調生產商對回收行為責任的履責,提出“減—罰—補”的基金政策,激勵生產商自主建設回收體系以履行行為責任,并協同回收商等責任主體完成回收目標。研究中綜合運用了演化博弈方法和系統動力學理論進行數學建模和情景仿真,以探究共享回收模式的運作機制和“減—罰—補”基金政策的激勵效用。研究認為僅通過基金補貼的方式促進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行業的發展并非長久之計,建議強化回收目標責任,創新激勵機制推動回收處理市場化的可持續發展,通過市場機制的價值創造實現規模經濟與范圍經濟。該研究完善了生產者責任延伸理論中行為責任的承擔機制,為目標責任制的實施提供可供借鑒的激勵機制,為政府調整和完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提供科學依據。
文章鏈接:https://doi.org/10.1057/s41599-024-02901-0
《Humanities & Social Sciences Communications》是Nature旗下唯一人文社會科學領域刊物,被SSCI和A&HCI共同索引,在人文和社會科學分區均為Q1,為社會科學領域國際著名權威期刊。該刊致力于出版全球人文社科領域的高水平研究,期刊引用指數(Journal Citation Indicator)在社會科學等跨學科領域的265種期刊中排名第1,在全球人文社科領域具有重要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