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青島大學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辦法》(青大黨辦字〔2011〕21號)等有關規定,受校黨委組織部委托,我處決定自2017年5月上旬起,對13名領導干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有關信息如下:
被審計人員 |
被審計的任職職務 |
重點審計的 任職期限 |
審計人員 (聯系電話) |
潘振寬 |
信息工程學院院長 |
2014.01-2016.03 |
張云 85953195 |
臧慶軍 |
學報編輯部副主任 |
高鵬翔 |
軟件技術學院院長 |
解濤 |
招生就業處處長 |
2014.01-2016.03 |
張艷 85953195 |
陳紅軍 |
工會副主席 |
李升學 |
校友工作辦公室主任 |
郭治田 |
應用技術學院院長 |
金開先 |
繼續教育學院院長 |
2014.01-2016.03 |
陳麗萍 85953195 |
姜衛東 |
校長辦公室主任 |
劉琪 |
國際交流合作處副處長(主持工作) |
李宏香 |
婦委會主任 |
王功勇 |
后勤管理處處長 |
2014.01-2016.03 |
張云 張艷 陳麗萍 85953195 |
于國權 |
東校區管理辦公室主任、高等職業技術學院院長 |
請有關單位(部門)、有關人員積極配合審計工作。
審計處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