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2015年山東高等學校優秀科研成果獎評審擬于7月份進行。為做好科研成果的申報與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山東普通高等學校教學與科研人員取得的科研成果。
(二)參評成果時限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間發表出版的論文、著作(“編”、“譯”除外)和鑒定的科研成果。
(三)教學研究成果,書評,教材類、宣傳類、生活類、科普類、藝術作品類、文學創作類、資料匯編(含文集)類、綜述類、《手冊》與《指南》工具書類等文章和出版物不可申報。
(四)知識產權存有爭議的成果、已獲山東高校優秀科研成果獎或同級及以上獎勵的成果均不可申報。
(五)本成果獎不授予非中國公民。
(六)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著力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加強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挖掘和闡發的批示精神,各高校應積極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理論研究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挖掘和闡發,并擇優推薦有關研究成果。
二、申報要求
(一)各高校須按分配限額(見附件1)申報;申報成果須準確填寫申報學科(見附件2)。
(二)申報論文必須在核心學術性期刊(增刊與專輯除外)以上發表,人文社科類外文成果應附中文翻譯稿;外文著作應附章節和主要內容中文翻譯稿。
(三)多人合作完成的成果由第一署名人所在學校申報。在第一署名人出具委托書面證明的情況下,也可由第二署名人所在學校申報,填報時成果署名順序不變。
(四)成果署名單位與申報單位不一致的,應由原署名單位出具知識產權轉授證明。
(五)多卷本著作、系列論文原則上應整體申報。作為整體申報的成果,必須是與書名或論文題目真正有機聯系的系統研究成果。
(六)涉密科研成果申報材料按保密規定報送。
三、材料申報
(一)紙質材料
人文社科類成果:《山東高等學校優秀科研成果獎申報評審書(人文社科類)A表》及附件材料2份裝訂成冊、《山東高等學校優秀科研成果獎申報評審書(人文社科類)B表》及附件材料2份裝訂成冊。附件材料包括著作原件、論文復印件、研究報告及其采用證明復印件、成果檢索證明等。
評審書用A4紙雙面打印,連同附件材料一起左側裝訂成冊(不要加封面)。B表及附件材料中不得出現個人及單位信息。評審書A表、B表電子版發郵箱。
(二)匯總表
各院部須報送《2015年山東高等學校優秀科研成果獎申報匯總表(人文社科類)》(格式見附件3)紙質版1份。電子版發郵箱。因為本次評獎對我校實行限額申報,所以申報的成果由各部門先排序,在匯總表上由各部門學術委員會主任簽字、蓋部門公章。
(三)網上申報
電子版材料通過“山東省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平臺”(http://211.86.62.60)申報。科研處組織專家評審后,將推薦上報的教師用戶名和密碼通知各位老師,由老師在6月25日前完成網上申報工作。
四、報送時間
請各院(部)于2015年6月18日前將材料按要求報送至社會科學辦公室(校行政樓405),電子版發郵箱,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丁志高 電話:85953575
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5年山東高校優秀科研成果獎申報限額
附件2:2015年山東高校優秀科研成果獎申報學科
附件3:2015年山東高校優秀科研成果獎申報匯總表(人文社科類)
附件4:山東高等學校優秀科研成果獎申報評審書(人文社科類)A表
附件5:山東高等學校優秀科研成果獎申報評審書(人文社科類)B表
社會科學辦公室
2015年6月9日
關于申報2015年山東高等學校優秀科研成果獎的通知(人文社科類).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