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新形勢下我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和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進一步提高市社科規劃項目評審質量,加強駐青高校、研究機構和實際工作部門哲學社會科學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市社科規劃的決策咨詢作用,經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領導小組同意,決定增加和調整市哲學社會科學專家評委人選,充實市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評委庫?,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推薦的人選應具有正確的政治立場、正派的思想作風、嚴謹的治學態度和較高的學術水平。
(二)各單位推薦的人選應在本學科或專業具有較高的學術水準,相當的研究成果和較大的影響力;或在我市哲學社會科學的發展和建設中發揮過積極作用、有過一定貢獻的科研管理人員、實際部門相關工作人員。
(三)市委黨校、市社科聯(院)、駐青高校等單位推薦的人選,原則上應有正高級職稱,也可以推薦成就突出的副高級職稱者。具有博士學位且學術水平突出的,可不受職稱限制。各單位科研管理部門負責人,原則上應列為評委人選,不受職稱限制。
(四)評委人選應身體健康、責任心強,能夠并愿意承擔闡釋黨的理論、研判社會輿情、評審社科項目、參與有關課題研究等工作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