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第三屆(2016年度)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優秀科研成果申報工作已經開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凡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集體和個人正式發表、公開出版或結題的,有關促進就業創業、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人事管理與人才資源開發、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等方面的論文、著作、調研報告、科研課題報告等均可申報。
二、申報要求
1.參評成果須為正式報刊發表的文章或正式出版社出版的著作;雖未出版發表,但對實際工作有指導作用的科研報告、調研報告等;經市級以上人社部門、社科規劃部門、軟科學規劃部門等立項并通過鑒定的科研成果,也可參加評審。
2.確認成果時限以發表時間或版權頁出版時間為準。非正式出版物的時限,以有關部門的批示時間或成果鑒定書通過鑒定的時間為準,或以全部完成的時間為準。所有成果不以寫作時間及“前言”、“后記”中的說明或其他證明為據。
3.通過鑒定的課題(項目)成果,需提交立項書和結項證書原件復印件,并按結項(鑒定)證書所要求的最終形式申報,否則不予受理。
4.以外文形式發表的成果參評,論文需同時提交中文譯文;著作需提交中文譯文或詳細的中文概要;翻譯論著需同時上報外文原件。
5.同一成果只能申報一次。同一作者僅限以第一作者申報一項成果。不是第一作者的,還可另申報一項成果,合計不超過兩項。
6.合作成果不能以個人名義申報,如果合作者(不含外省作者)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的,可以申報。
7.中央駐魯單位的科研成果可以參評。與中央有關部門或外省合作項目,其中我省人員為第一主編的著作,或多卷本中我省作者的單冊著作,可以申報;我省人員為負責人的研究項目成果可以申報。
8.同一作者同一書名的多卷本著作,在未完整出齊的情況下,不受理單冊申報。多卷本著作的申報以最后一本出版時限為準。
9.同一書號的系列叢書,只能作為一本書申報,不能單冊申報;不同書號的系列叢書,如果叢書有共同主編而分冊作者不同,既可以叢書名義申報,也可以單冊申報,但不得重復申報。
10.論文或調研報告以正文標題下的署名為準;著作以版權頁署名為準;通過鑒定的課題成果以鑒定書封面上的完成單位(或課題負責人、主持人)的署名為準。成果以單位署名的,以單位具名申報。
11.著作由作者或主編申報,姓名及發表或出版時間均以版權頁為準。版權頁上署名的顧問、編委、主審等,不具有申報權。不能以著作節選章節具名申報。
12.論文集類成果參評,其中的單篇論文不得再單獨申報。
13.涉密科研成果、已經獲得省部級以上獎勵的成果,不得申報。
14.公文、法律、法規等條文性文件,不受理申報參評。
15.帶有秘密、機密、絕密字樣的研究成果,在保密期內不受理申報參評。
16.在增刊上發表的文章不得參評。
三、成果評選
本次優秀科研成果評選由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主辦,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承辦。組織成立專門的評選委員會,對成果進行評選,設立一、二、三等獎,評選結果將在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和《山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雜志公布。
四、材料報送要求
1.提交論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目錄頁及全部論文頁的掃描件。
2.提交著作,需提交著作原件,封面、目錄掃描件及1500字左右的內容摘要。
3.提交調研報告,需提交報告全文。
4.提交課題(項目)成果,需提交鑒定報告(證書)、學術報告等。
需提交的紙質材料包括:《第三屆(2016年度)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優秀科研成果申報登記表》(附件2)及上述相關附件材料各2份,50-80字的作者或項目負責人簡介1份。申報材料一般不予退回。
請各單位在2017年4月17日前將需提交的紙質材料匯總后統一報送至人文社科處(行政樓416房間),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杜 睿
聯系電話:85957292
人文社科處
2017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