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教育部決定于2016年5月25日-7月10日開展第五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申報評選獎勵活動。詳見《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五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活動的通知》(教辦廳函[2016]35號)(附件1)。請各有關單位請嚴格按照《第五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辦法》(見附件2)規定的評審條件和要求組織申報。
根據山東省教育科學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要求,推薦申報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的成果從第一屆山東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中產生。因此擬申報第五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的老師需先提交第一屆山東省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申報材料。
報送材料要求:
1.此次申報以學院為單位,不受理個人申報。一個人只限申報一項。列入全國教育科學規劃課題的研究成果原則上擇優優先推薦申報。
2.申報材料包括《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申報評審書》(見附件3)一式7份,參評成果原件2份,并附有關證明材料(包括獲獎證書復印件、成果重要影響及效果等證明)。申報評審書文本要求統一用計算機填寫、A3紙雙面印制、中縫裝訂。
3.各單位填寫申報數據匯總表(見附件4),加蓋公章后于6月20日前將本單位推薦參評成果材料統一報送至人文社科處(行政樓416室),同時將評審書、匯總表電子版發送至郵箱[email protected](郵件主題為:全國教育科學獎+申報單位名稱),逾期不再接受申報。
聯系人:杜睿,電話:85957292。
人文社科處
2016年6月2日
關于開展第五屆全國教育科學研究優秀成果評選獎勵活動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