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通知公告
關于做好2017年學校資助教師國際進修訪學項目資助人選推薦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2017年學校派出教師國際訪學進修項目
人選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單位:
現將2017年學校派出教師國際訪學進修項目人選(第一批)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項目類型
《關于做好教師國際訪學進修工作的通知》(青大人字【2016】6號)中的項目類型,其中國家留學基金委、山東省人民政府資助項目,請大家關注校國際交流合作處的相關通知;2017年山東省教育廳資助項目已于2017年3月份申報結束;本通知請各單位落實“學校派出、學院(研究院等)派出及學校立項個人自助”國際訪學進修計劃及學校派出教師國際訪學進修項目人選。
二、工作要求
1、各學院應根據《關于做好教師國際訪學進修工作的通知》(青大人字【2016】6號)要求,按照項目類型分別制訂本學院2017年度教師國際訪學進修計劃,于2017年6月9日前將計劃及學院推薦第一批派出人選上報人力資源處。
2、各學院按照“個人申請、學院審核、擇優推薦”的程序,做好本學院2017年度教師國際訪學進修工作。推薦人選需經學院黨政聯席會研究通過,并在學院公示三天后報人力資源處。
3、學校派出國際訪學進修人選各學院限報1人,有省級以上重點學科或學校重點建設學科的學院可推薦2人,需標明排序。國家級科研項目主持人或國家重大重點科研項目主要業務骨干優先選派。如果學院沒有符合學校派出人選條件候選人,該學院的計劃由學校統籌使用。
4、“學院(研究院)派出、學校立項個人自助”國際訪學進修項目計劃數及派出人選,由各學院(研究院)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制訂相關細則自行研究確定,報人力資源處備案。
5、各學院要督促派出教師自行聯系或學院協助聯系確定海外研修機構;與學院(研究院)派出和學校立項個人自助的教師簽訂派出協議,報人力資源處備案。國家、省、學校派出教師由學校、學院共同負責簽訂派出協議。
6、各學院要督促2016年獲批的學校派出國際訪學進修項目人選在2017年12月27日前必須出行,并于出國前取得《關于做好教師國際訪學進修工作的通知》(青大人字【2016】6號)要求的英語成績,否則資助作廢,申請人五年內不得再申報國家、省、學校項目。
三、其他說明
1、依據2016年12月28日校長辦公會紀要,從2017年開始,學校資助國際訪學進修項目人選原則上從沒有出國經歷的教師中遴選。
2、申報學校派出國際訪學進修項目英語要求通過PETS-5級或BFT中級考試或雅思、托福考試;其它外語語種要求達到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項目的外語水平要求。
四、材料報送
各學院請將《2016年青島大學教師國際訪學進修人員出行情況匯總表》(附件2)、《青島大學教師國際訪學進修申請表》(附件3)(一式三份)、2017年度教師國際訪學進修計劃(即附件4《青島大學教師國際訪學進修人員基本情況匯總表》)及學院黨政聯席會會議決定以及公示材料于2017年6月9日17時前報送至人力資源處師資科,電子版發至[email protected]
聯系人:韓建剛 陳璐
聯系電話:0532-85953180
地點:辦公樓235房間
附件1:關于做好教師國際訪學進修工作的通知(青大人字【2016】6號)
附件2:2016年青島大學教師國際訪學進修人員出行情況匯總表
附件3:青島大學教師國際訪學進修申請表
附件4:青島大學教師國際訪學進修人員基本情況匯總表
人力資源處
2017年5月15日
電話:(86)-532-85951111
傳真:(86)-532-85953085
校長信箱:[email protected]
書記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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